從目前三代玉器的 考古出土現象觀察,《周禮》等古代禮書中有關玉器形制和用制的種種記載是否反映了周代玉器的真實內涵?請舉出具體例證進行說明。

(一)形制

1、 六瑞

《周禮.考工記.玉人》:「鎮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命圭九寸,謂之桓圭,公守之;命圭七寸,謂知信圭,侯守之;命圭七寸,謂之躬圭,伯守之。」

《周禮.春官大宗伯》:「子執穀璧,男執蒲璧。」

 

瑞玉為古代象徵身分地位的玉器透過《周 禮》可知得知階級、職務的差別影響著瑞玉的種類和大小《周禮》記載了六瑞為鎮圭、桓圭、信圭、躬圭、穀璧與蒲璧,而依文獻所述宋聶崇義的《三禮圖》中作出了詮釋,然而隨著時代的變遷與考究,清吳大澂這位第一個根據文獻為玉器實物命名者,於《古玉圖考》提出了反駁,說明了《三禮圖》中的六瑞形象是不存在的,是依文附議望文生義下 的產物。

「子執穀璧,男執蒲璧。」這句話亦受到質疑;因為透過《古玉圖考》,可以知曉穀璧上的紋飾就彷彿稻穀一顆顆蒲璧則像蒲草所編的席子,然而經由 兩者的紋飾一推測,蒲璧可能為穀璧發展的前身只需將蒲璧的每一個席格稍加琢磨便可成為穀璧),亦可能蒲璧為穀璧的簡便形式,再加上,穀璧與蒲璧於戰國晚期才出現,在西周的出土的玉器中並未發現,因此蒲璧與穀壁是否於西周被使用?《周禮》又成書於何時?

2六器

《周禮.春官大宗伯》:「以玉作為六器,以禮天、地、四方;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 方,以赤璋禮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玄璜禮北方。」

1玉璧

《周禮‧考工記》:「璧,羨度史,好三寸以為度」,鄭眾注:「羨,徑也,好,璧孔。」 

《爾雅‧釋器》:「肉倍好謂之璧,好倍肉謂之,肉好若一謂 之環。」,郭璞注:「肉,邊也;好,孔也。」

玉璧為環形,而肉與好說明了其形式的比例,然而依此所繪,每個人所繪的卻 盡皆不同,因為《爾雅》中並未說明其比例是一半徑或直徑等,加上考古發現的實物與《爾雅》相符合甚少

2玉琮

《周禮.考工記.玉 人》:「大琮,十有二寸,射四寸,厚寸,是為內鎮,宗后守之……琮八寸,諸 侯以享夫人。」

《說文》:「琮,瑞玉,大八寸,似車釭。

玉琮於《三禮圖》中的形制亦非真實,出入與 現今發現的出土玉琮出入極大。

3玉琥

半琮是否曰琥? 這個問題至今仍是個謎,就連清吳大澂《古玉圖考》亦有錯誤,其所繪之形制乃漢代才有的握豬

 

(二) 用制

1六器

《周禮.春官大宗 伯》:「以玉作為六器,以禮天、地、四方;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方,以赤璋禮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玄璜禮北方。」

《周禮.春官.典瑞》:「圭、璋、璧、琮、琥、璜之渠眉、疏璧琮以驗屍。」,鄭玄注:「圭在 左,璋在首,琥在右,璜在足,璧在背,琮在腹。」

喪葬玉的角度來看《周禮. 春官.典瑞》看不出明確的擺放位置,僅可看出所 需之玉件種類。東漢鄭玄為其作注,指出了擺放的 位置然而其中卻有問題,因為若是仰身葬,其注便會與《周禮.春官大宗伯》的擺放方位出現衝突;若為俯身葬,先不論於死者腹部擺放玉琮使其飽受艱熬考古出 土的墓葬方式亦少有符合的情況。不過從考古資料來看,六器確實有斂屍的功能,只是六器齊全的狀況少有,多數是具有六器其中幾件。


2、玉唅

《周禮.天官.玉 府》:「大喪,共含玉。」

《周禮.春官.典瑞》:「大喪,共飯玉、含玉、贈玉。」

《公羊傳.文王五年》:「含者何,口實也。」,注:「緣生以事死,不虛其口,天子以珠,諸侯以 玉,大夫以璧,士以貝,春秋之制也。」

《後漢書.禮儀志下》:「登遐,飯含珠玉如禮。」,注《舊禮儀》:「帝崩,唅以珠。」

玉唅包含了玉印、玉珠、玉蟬、各式動物依據文獻 記載皆指出入歛後需於口中放入玉唅,對照目前出土的墓葬,可以在許多死者的口中發現各式形象的玉,說明了其具一定真實性。


3、玉玦

《說文》:「玦,玉佩也。」

《後漢書》:「願將軍熟詳吉凶,以賜玦環。」

《白虎通》:「君子能決斷,則佩玦。」

《廣韻》:「玦如環而有缺,逐臣待命於境,賜環則還(返),賜玦則絕。」

是否真如古籍所述,亦或是穿鑿附會之說,目前未有有力的證據去判斷可。就考古出土的玉玦來說多作耳飾佩飾或口唅等喪葬用玉

 

(三) 結語

綜觀以上幾點可以發現,古代書籍多以文言文著成,用字簡潔,這點對當時的人們來說,或許沒有閱讀 上的問題,但在該物件逐漸被人遺忘、傳誤亦或被 改良後,這些文字便在無法讓人明瞭其確切所指的 意思而且《周禮》中 所記載的一些玉器,依照考古資料在東周末年才出現,這說明了其極可能成書於戰國晚期到漢初之間,亦反映了《周 禮》所言的玉器形制與用制,可能被人系統化制度化 的組合過再者東周之後 禮樂制度崩壞諸侯僭越了自己身分地位的狀況屢見不鮮,因此文獻裡關於以玉器區分身分地位 的說法僅能作為參考。

是故文獻中 所指出未必全然反映周代玉器真實內涵,不過,若是作為參考依據,未嘗不可,因為文獻記載與考古發掘,仍是有被證實的,況且它之所以會這麼被記述,必然有其背後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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